(2023)粤1284民初2828号质证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9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谭赵宝、罗春燕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支行诉你们、被告肇庆市高新区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1284民初2828号,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材料:一、原告提交的以下证据:还款历史明细(打印日期2023/11/28),证明被告谭赵宝、罗春燕最新的欠款余额和还款明细。二、被告庆市高新区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交的民事答辩状及以下证据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案涉房屋已经于2019年12月22日办理完毕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案涉房屋抵押权依法已经设立,被告三的阶段性保证责任已经终止,无须就案涉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2023年12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质证意见,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上述材料发表意见的权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