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0-07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黄德长、中电(四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九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肇庆恒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德长、中电(四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黄楚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材料给你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被告中电(四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民事答辩及状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月七日
上一篇:(2023)粤1284民初274号案件公告
下一篇:(2023)粤1284民初3197号民事判决书公告
首页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