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284民初2854号公告送达起诉材料-孙汉青

发布时间: 2023-06-2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孙汉青: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超诉被告孙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2854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孙汉归还借款15万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15万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还清之日至);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孙汉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8月7日9时30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758-3615225、3615172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