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4-26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张瑞龙:
本院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人民法院报G119版原告四会市南杰珠宝商行与被告张瑞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将公告中“并于2023年5月29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更正为“并于2023年6月16日11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0758-3615160、361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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