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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夏江柱(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旧村南片下区79-1号302):
本院受理原告黄坤成诉被告夏江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1284民初1082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拖欠的工资24000元及利息150.87元(以24000元为本金,从2022年12月16日起按一年期LPR年利率3.8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现暂计算至2023年2月15日利息为150.87元);2、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35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等。以上诉求金额总计:27650.87元。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5月22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江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联系人:叶永发 承办法庭:四会市人民法院江谷法庭
联系电话: 0758-311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