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1-17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郑三财:
本院受理原告四会市东城区新颖业装饰材料总汇与被告郑三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材料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四会市东城区新颖业装饰材料总汇撤诉。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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