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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执行攻坚工作,5月3日上午,我院组织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执行攻坚达标。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伊君与主管副院长叶建清、执行局局长李红基及各执行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刘院长指出,此次签订责任状的目的,是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如期完成执行攻坚任务。对于执行工作不力、完不成部署目标任务的,将被约谈,约谈三次后仍未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启动问责机制。
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刘院长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树立大局观念,认清执行工作的严峻形势。我院执行存案占全市法院50%以上,清案任务十分艰巨,要求每一位执行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务必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二是提速增效,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按照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逐项落实到每个团队、每个执行员。务必在今年上半年消化大部分存案,切实提高执行质效。
三是要规范程序,依法运用各项执行措施。案件处理的各个节点要依法依规,充分运用搜查、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手段,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的行为。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岭峰参加了会议。
(图为刘院长在会上讲话)
(图为我院签订责任状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