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1-28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困难。为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十五)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请优先选择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四会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减少外出,降低风险。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法院办理立案、信访等事项的,请拨打0758-3113919(立案)、0758-3366207(信访)提前预约(预约时间为工作日8时30-12时、14时30分-17时30分)。

四、拟近期到我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旁听。

五、疫情防控期间,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因交通管制等原因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谅解。

六、法院诉讼场所属于公共场所,按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的规定,到法院办理诉讼服务的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承办法官具体确定。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